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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9-27 点 击 量: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管理,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全区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确保食品药品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018年,我局与辖区内16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50余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200余家涉药单位、225所学校食堂、大型餐饮企业、大型超市等分别签订了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2、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亮点纷呈。(1)以点带面,推进餐饮服务质量全面提升。(2)进一步落实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责任。2018年,开展现场核查并通过《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1634家。(3)进一步提示行政依法行政能力建设。2018年,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要求,我局共受理并办结《食品经营许可证》1612家,受理办结四川格林泰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科研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1件,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达100%。

3、不断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加强对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开展了“三小”、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行政许可等12期培训会;带领26个乡镇(街道)食药监所26名工作人员分别到仁寿和绵竹交流学习坝坝宴监管工作,并进行了现场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恶意举报投诉和职业打假应对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会;对我区565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

4、确保食品药品抽检监测全面覆盖。我局开展了各级、各类食品抽样共计1846批次,药品监督性抽样147批次、评价性抽样22批次,医疗器械抽样8批次。配合完成国抽、省抽324批次。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评审609例、化妆品不良反应评审39例、医疗器械评审145例。

5、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成效。2018年,我局共开展针对重点节气、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共计45次,共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5260余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2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68份。

6、严格稽查执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2018年我局共立案206件,移送司法机关14件。查处大案张某某、万某某假药案,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已移交公安调查处理。受理群众举报投诉683起。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大排查,排查整治治安复杂场所10个,召开会议宣传8次,设置标语8幅,设置宣传栏6个,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移交区扫黑办线索1条。

二、机构设置

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61.4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29万元,增长0.08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开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96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2.33万元,占89.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08万元,占10.6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96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26万元,占59.66%;项目支出791.15万元,占40.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61.4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29万元,增长0.8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开支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2.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2.79万元,下降9.9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2.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1万元,占1.18%;教育支出(类)7.67万元,占0.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6.19万元,占92.80%;农林水(类)支出2.19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95.57万元,占5.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5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20.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支出决算为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1626.1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类):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95.5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0.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5.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4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6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63万元,占9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3万元,占5.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9.91万元,增长119.08%。主要原因是新增1辆检测车及检测车内检测设备。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检测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6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投诉举报、扶贫攻坚、走基层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9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学习交流、交叉检查、执法办案、党政代表团考察等次数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17年12月26日接待遂宁食药监局一行10人(陪同3人)交叉检查支出1534元,2018年3月13日接待省食药监局一行12人(陪同3人)目标考核现场核查支出1803元,2017年12月14日接待眉山市医疗器械稽查技能比武一行71人支出6888元,2018年7月23日接待省食安办督察组一行16人(陪同5人)支出2858元,2018年9月4日接待青神食药监局一行5人(陪同3人)交流学习支出587元,2018年10月22西藏食药监局参观学习坝坝宴监管一行48人(陪同6人)支出5200元,2018年10月30日接待省食药监局一行4人(陪同1人)飞行检查支出518元,2018年11月21日接待省食药监局一行10人(陪同3人)非洲猪瘟交叉检查支出880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9.0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单位)在2018年初预算没有编项目绩效。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区食药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43万元,比2017年减少512.33万元,下降59.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区食药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用品以及公立学校食堂快检设备的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食药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指职工的社会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职工的基本医疗等保险。

9.农村综合改革:指贫困村第一书记的生活补助。

10.住房保障: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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