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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责任编辑: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文章来源:东坡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9-27 点 击 量: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 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乡镇规划和建设管理以及市上授权的中心城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贯彻国家住房、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行业管理。组织拟定住房保障、城镇和行政村规划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

研究起草全区城镇发展战略及城镇规划和管理的政策。

指导、监督乡镇和行政村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

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负责城市规划区授权区域、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负责城镇体系规划、专业规划和开发区规划等综合协调和审查报批工作。

负责全区集镇和城市规划区授权区域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工作。

负责全区测绘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规划区授权区域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管理,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全区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依法监督管理和指导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室内外装修装饰市场以及工程监理、施工安全、工程造价、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负责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以及市场准入管理;负责全区勘察设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备案;负责各类建筑项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草拟建筑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贯彻执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研究制定全区住房及住房保障的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

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划及相关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

负责全区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评估、交易、权属管理、白蚁防治、城镇房屋拆迁等工作;监督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及市场准入。

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制定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与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成果推广应用。负责全区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负责全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强力推进“百镇建设行动”和全国重点镇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特色小镇。统筹国道351沿线的白马镇、万胜镇、三苏镇、广济乡建设,提升集镇国道入口形象,依托西三片区杂柑基地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小城镇建设。

2.抓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主动对接伟光惠通项目、石佛河畔生态旅游观光项目、白马田园综合体项目、中德生态城项目等重大项目的规划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与沟通,快速推进规划方案报批报建

3.完善乡镇规划。围绕重点项目,启动白马镇、永寿镇、松江镇等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4.继续推进“百园之市”、“绿海明珠”、“千湖之城”项目建设,完成泡菜城上臾湾湿地公园、三苏文化名镇建设项目(避难广场)和悦兴湿地公园3个公园建设。

5.抓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实施。在2018年4月前完成选址、勘察、方案设计、征地工作,全面进入施工。2018年年底前,16处污水处理站(厂)全面建成,验收合格。

6.继续抓好住房保障工作。结合城市发展及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在市、区政府部署下完成棚改工作;按成443套公租房分配入住及全区1008套公租房后期管理工作;做好全区14764户土坯房的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有力按期推进。

7.继续加强建筑业市场和燃气市场监管,逐步规范燃气经营管理,加强在建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确保无一起质量安全事故。

8.继续加大规划和建设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定期执法监督和乡镇动态巡查制度,力争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目标。

9.主动衔接市级相关部门,助推市、区尽快成立市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完成眉山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

10.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排查规划、建设、民工工资和燃气等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群众来访当天办理工作台账,上级交办案件办结率到达100%,实现“零进京、少到省、不出事”的目标。

11.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强辖区内在建工地和燃气的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有下属事业单位7个: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房地产管理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农村建房管理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中行政单位1个。人员情况:在编公务员11人,事业编制44人,临聘人员21人。

纳入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3. 房地产管理所

  4. 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5. 农村建房管理办公室

  6. 人民防空办公室

  7. 规划建设监察大队

  8.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支出总计9843.54万元,与2017年收支的4675.5万元相比,收支增加了5168.04万元,增长110.53%。变动原因:2018年全区增加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费用5543.6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84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99.86万元,占43.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543.68万元,占56.32%;无任何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84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48万元,占8.05%;项目支出9051.06万元,占91.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43.5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68.04万元,增长110.5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全区增加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费用5543.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9.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6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5.64万元,下降8.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9.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1万元,占0.47%;教育支出(类)9.92万元,占0.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0.32万元,占0.71%;城乡社区支出(类)1596.00万元,占37.11%; 住房保障支出(类)2,643.62万元,占61.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299.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59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64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2.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39.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8万元,占7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占20.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车辆大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8万元。主要用于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司法所指导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23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厉行节约总接待批次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茂县考察团、丹棱住建局学习征地拆迁、贵阳市乌当区政协考察团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4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32%。2017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5543.68万元。主要系2018年全区增加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费用5543.6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其中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土地开发支出经费4000万元,用于2018年主城区东北片区棚户区改造,该项目仍在实施进行中。

城市建设支出经费1501.68万元,用于2018年永寿镇总规控规及城镇形象设计修编规划编制费、圣寿传统民居聚落片区概念性规划设计费、城乡建房管理和城乡违法建设治理经费及2018年森林城市绿色基地经费等项目,所有项目在2018年均在实施中。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资金91.2万元,于20196月底完成了61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及1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史廷仲          13795514700

主管部门

东坡区住建局

实施单位

全区各乡镇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91.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1.2万元(中央资金91.2万元)

            其他资金

——




年度目标

完成2018年61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达到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让人民群众有安全住房居住,使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数量

61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数量

17户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比例

100%

抗震防震指标

7度

时效指标

当年开工率

100%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时间

2019年6月底

成本指标

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每户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2万元/户,其他三类贫困户1.3万元/户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有基本保障

生态效益指标

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人居生活环境

逐步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98%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满意度

≥98%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了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30万元,比2017年增加77.23万元,增长22.96%。主要原因是其中有44.9万元为全区棚户区项目专项债券服务费;本年度产生规划前期各项目论证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52.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4.6万元。工程支出主要于公租房三期装修,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尚义镇中心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建设项目、悦兴三苏白马镇龚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采购项目、公共厕所专项规划、中国泡菜城东坡小镇崇仁片区棚户区专项债券方案编制等服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等。

8.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规划管理等各项设计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末有下属事业单位7个: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房地产管理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农村建房管理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乡镇规划和建设管理以及市上授权的中心城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8年末:在编公务员11人,事业编制44人,临聘人员2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收入

984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29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543.6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支出984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792.48万元,项目支出为9051.0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及执行均按照预算完成,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管理中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按绩效目标完成,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眉东财预〔2019〕74号文件,及时按实际情况将年度预算决算分别进行对外公开。

附件2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包括选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基础数据表等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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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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