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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眉山市东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东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 文章来源:东坡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9-09-26 点 击 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直属事业。其主要职责:

1.拟定全区机关事务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指导乡镇和区级部门机关事务工作。2.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3.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工作。4.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5.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区级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采购配备、更新、规范使用、处置工作。指导乡镇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工作。承担全区重大活动的车辆调配。负责公务用车的安全和消防工作。 6.制定区级机关后勤服务制度并指导实施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构设置

眉山市东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设四个股室:分别是综合股公务用车股公共机构节能股办公用房股

三、执行情况及完成情况

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规范使用,节约运行成本; 对报废更新车辆严格报批后按规定程序采购,确保不超编、不超标。按照中央、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精神,围绕“规范管理、节约高效”的目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全区公务用车运行规范,费用可控。对保留公务用车实行编制、资产、燃油、维修等集中统一管理。通过政府采购对车辆加油、维修、保险实行“三定点”,严格执行标识化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定点停放。强化车辆更新购置程序。对报废更新车辆严格报批后按规定程序采购,确保不超编、不超标,全年共采购公务用车8批次17台。七是强化费用控制。实行单车核算,严格车辆维修、加油及相关运行费用的审核报批,每季度向使用单位反馈车辆费用明细,做好协同控制。通过努力全年公车运行费用预计比上年下降15%

围绕“全国低碳日”“节能环保周”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全年共制作宣传展板6个,发放宣传画、节能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共计7000余份。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6%的任务。     

为保障我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着手东坡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及5个税务分局的租赁,并正在进行服务大厅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按时完成党务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6个部门的整体搬迁任务。全面接管原区国资局负责的部门及社区办公场所租赁。

热情服务受理购房补贴。截止1130日,区行政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受理审核代办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及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等补贴申请3906份,共涉补贴金额1536.5万,全部移交市房管局拨款。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545.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33.91万元,增长36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新成立,2017年开始有财务数据,2018年新增了很多学校伙食费收入与开支、办公用房租赁收入与开支等项目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354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4.5万元,占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41.18万元,占9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354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19万元,占7%;项目支出12541.49万元,占9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45.6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33.91万元,增长36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新成立,2017年开始有财务数据,2018年新增了很多学校伙食费收入与开支、办公用房租赁收入与开支等项目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29.41万元,下降6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学校伙食费支出应列入城乡社区支出,而列入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导致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2017年还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24万元,占99.34%教育支出(类)0.3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4万元,占0.16%;住房保障支出2.31万元,占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0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3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1.7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7.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1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0.37万元,占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0.0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401.55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有:1.2017年参与改革的公务用车未纳入我中心统一管理费用。2.2017年我中心才成立,新购入车辆较少,新购车辆仍由原单位进行采购。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2.36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7辆,其中:轿车17辆、金额252.3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5辆,其中:轿车55辆、越野车16辆、载客汽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8.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541.1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伙食团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学校伙食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等费用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0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并未组织对单个项目开展

预算事前评估。

针对单位职能,对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从评价情况来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履行职能职责的过程中,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各单位后勤保障提供了优质服务。

(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东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单位整

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7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18.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只有半年数据,并且2017年人员较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7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万元,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支出252.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7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5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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