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区委和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全市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维护的职能。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
4.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监督检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按照区委和市总工会要求,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协助区政府做好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主要工作
1.加大培训力度。围绕职工、企业、市场三大需求,努力建设引领职工(农民工)学习、促进职工(农民工)发展的“学习型”工会组织。
2.树典型抓模范。开展“十佳技术能手”、“最美劳动者”评选表扬。
3.弘扬劳模精神。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创新、乐于服务”的劳模精神,积极开展困难劳模救助和体检等工作,营造关心劳模、关爱劳模的社会氛围。
4.搭建建功平台、拓宽基层工会主席学习渠道。始终坚持“创新”导向,提高劳动竞赛“含金量”,结合我区实际组织职工技能竞赛,找出差距,激发更多的职工自觉学习技术、苦练技能,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助推企业发展。为更好的推动东坡区基层工会建设,提升基层干部工作能力,区总工会拟在今年带领基层工会“走出去”学习,学习其他市州工会工作的先进经验。
5.提高文化修养、丰富职工文体活动。为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丰富干部职工的文体生活,增强身体素质,缓解工作压力,展示新时期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拟在今年开展东坡区第二届职工运动会。
6.抓好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入会工作。2018年,为聚焦聚力破解“八大群体”入会难题,最大限度地把八大群体组织到工会中来,着力扩大基层工会对八大群体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7.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依法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普遍建立工会组织,要求25人以上的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25人以下的可单独建会也可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实现对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有效覆盖。
8.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行动,督促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区属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全区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高危行业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100%。
9.创新思路“依法维权”。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作用,聘请法律专家组成工会法律顾问团,开展法律宣传及法律援助活动,利用律师团代理劳资纠纷案,调处成功率达到90%。
10.深化工会改革、扎实做好工会换届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对工会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会实际,紧紧围绕增“三性”、去“四化”的突出问题,在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上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改革方案》(眉东委办〔2018〕22号),并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我区已全面完成了改革任务。召开东坡区总工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11.强力推进工会会员普惠制。不断深化“互联网+”普惠职工服务,积极探索“上下联动,线上线下互动,职工需求推动”服务新格局,不断提高实名制普惠服务对工会会员的覆盖。让工会会员切实体会到了普惠性服务带来的便利。
12.暖心助推“四季送”活动、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待遇。喊响叫亮 “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切实把困难帮扶、就业支持、“四季送”(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活动做实。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慰问办法》,使生病的工会会员能更多的享受工会带来的福利,减轻工会会员经济负担。
二、部门概况
区总工会机关核定行政编制4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工会主席1名(由区委常委兼任,不占职数),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1名。下设办公室、组宣部、经保部、帮扶中心、财务室、女工部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区工人文化宫,核定编制5人,在编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6.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11.05万元,下降7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东坡 区全区没有开展全区职工运动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9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07万元,占95.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0万元,占4.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9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1万元,占49%;项目支出99.97万元,占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2.3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2.1万元,下降3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大型职工运动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4.71万元,下降36.1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开展全区职工运动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万元,占87.94%;教育支出(类)0.69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万元,占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9万元,占2.3%;城乡社区支出9.1万元,占4.6%住房保障支出6.4万元,占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7.07,完成预算160.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172.52万元,完成预算16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群团事务增加。
2.教育干部教育: 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 死亡抚恤: 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57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0.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8万元,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降低次数,公共交通出行为主。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8年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下属事业单位五险一金、2018年基层党组织生活活动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下属事业单位五险一金。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下属事业单位五险一金、2018年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下属事业单位五险一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8.36万元,完成预算的134.6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下属事业单位经费。
2.2018年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困难职工帮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
预算单位 |
省级财政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7.82万元 |
执行数: |
57.8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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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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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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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 |
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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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慰问、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57.82万元 |
劳模慰问、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57.82万元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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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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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3项目、3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区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9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科协、党校共有车辆1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群众团体事务(项):主要用于群团事务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主要用于干部外出培训及学习教育。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群团事务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群团事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区委和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全市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维护的职能。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
4、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监督检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按照区委和市总工会要求,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协助区政府做好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概况。
区总工会机关核定行政编制4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工会主席1名(由区委常委兼任,不占职数),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1名。下设办公室、组宣部、经保部、帮扶中心、财务室、女工部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区工人文化宫,核定编制5人,在编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196.1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196.1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169.78%。省财帮扶资金57.82万元增加没进入年初预算。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预算支出本年各项经费。“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16.67%,没有完成预算数。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55.2%,为省财帮扶资金,年初无法预算。
存在问题。
下属事业单位五险一金支出超出预算6.5万。
改进建议。
1、严谨、科学预算本年度收入、支出。
2、严格按预算收入、支出。
附件2
2018年东坡区总工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省部城镇级劳模慰问金12.76万元;省部农村级劳模慰问金7.28万元;省部级劳模慰问金7.7万元;生活救助4万元;送温暖助4万元;医疗救助10万元;助学救助8万元;职业培训4万元。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严格按先困难职工建档,后救助,资金实施及时。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按全总文件要求,困难职工建档,实地调查贫困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做到应助尽助,本项目评价100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对困难职工及劳模慰问的必要的,符合全总救助相关文件要求。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按各乡镇、园区企业上报的困难职工档案符合救助职工分配救助资金。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了省财下拨救助资金,项目效益受益群体满意。
存在主要问题
1、困难职工建档条件要求高,较多困难职工达不到困难标准。
2、实地调研困难职工不能达到80%以上。
四、相关措施建议
1、困难职工建档程序能否精减一些;
2、加大实地调查困难职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