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
2、牵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3、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区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区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区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负责全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信用评价体系、涉审中介服务事项以及中介机构库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7、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8、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9、承担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具体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开展“互联网+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2、加大督办,让“12345”深入民心,深入分析、专题调研,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高效率的服务。
3、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4、重视“双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机构设置
区行政审批局属于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21.0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51万元,增长1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综合窗口人员经费、办公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2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71万元,占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1万元,占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2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07万元,占82%;项目支出94.95万元,占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1.0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51万元,增长1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综合窗口人员经费、办公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7.2万元,增长8.5%。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综合窗口人员经费、办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0.53万元,占95%;教育支出(类)1.64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29万元,占0.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6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13.49万元,占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74.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3.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员医疗补助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2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9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6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公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2万元,系公车移交前产生的费用,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出差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6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
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5万元,其中:接待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整改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6.3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组织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未编制绩效目标。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区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34万元,比2017年增加35.6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伙食团外包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