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眉山市东坡区工商业联合会执委、常委、会员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2、做好工商界代表人事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负责收集反映非公有制人士意见、建议,办理人民来信来访。加强与我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提高他们参政议政的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方面的作用。
4、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爱社会主义公益事业。
5、调查研究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工作经验、共通性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共区委领导参考。
6、负责宣传工商联的性质、地位、任务、方针、政策。
7、负责联系,指导乡镇分会、企业会员开展工作。
8、负责工商联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及经费管理。
9、负责管理组建同业公会、行业商会、发展会员、基层组织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加强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引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要求上来,努力为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2、加强平台和服务建设
一是建言献策平台。组织工商联界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扎实开展“集中走访、联系调研”专题活动,聚焦突出问题,形成建议意见,实施精准施策。二是建立完善政企沟通平台。出台东坡区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建立完善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区级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和政商协商机制,大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是金融对接平台。针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四是维权服务平台。通过全省统一的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服好务,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加强基层商会建设
继续开展以班子建设好、团结教育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商会建设。同时加强基层商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办公有阵地、阵地有牌子、经费有保障、工作出成效”的目标,完善工商联基层组织细胞。
4、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积极搭建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加强与发达地区工商联的交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加强学习考察,组织执常委以上的企业家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2次。
5、扎实推进“双创”工作
6、全力开展“走基层”和“百企帮百村”工作助推脱贫攻坚
7、持之以恒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2018年末在职职工6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员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2019年收入预算为115.505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15.5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078万元,项目支出62.29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50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50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万元。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31.5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549万元,原因为2018年行政事业人员集中调资;项目支出增加28.597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走基层、结对帮扶、服务群众”工作组脱贫攻坚、双创工作经费。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6.70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公务交通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走基层、结对帮扶、服务群众”工作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事务方面的支出,如对外招商、非公企业联系培训会、百企联百村调研指导、企业家联谊会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5.34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工会经费等人员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00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79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988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7.03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9年预算为0.5302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较2018年无变化。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2019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为:0万元。较2018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5.778万元,其中:办公费1.38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工会经费0.5302万,福利费0.9278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2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1.5万,降低100%。
单位现与区妇联、团区委共用公务用车1辆。2019年安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维护公务用车。
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0.5 |
0 |
0 |
0 |
0 |
0.5 |
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 |
0.5 |
0 |
0 |
0 |
0 |
0.5 |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走基层、结对帮扶、服务群众”工作组经费:完成联系乡镇(村、社区)扶贫工作,保障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2、2018年目标考核奖励、2019年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基层党组织活动需要,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3、对外招商等资金补助、非公企业联系培训会、企业家联谊会经费:招引外来企业和资金来东坡区投资,做好全区非公经济人士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工作,引导全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4、百企联百村经费:引导全区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与百企联百村,促进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6.5619万元,其中:机关6.5619万。包括土地0平方米,房屋面积0万平方米,办公家具7件,通用设备12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与区妇联、团区委共用公务用车1辆等。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联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