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区委和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指导全区公会工作。
2、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全市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维护的职能。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
4、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监督检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按照区委和市总工会要求,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协助区政府做好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总工会机关核定行政编制4名。实有在编人员5人。工会主席1名(由区委常委兼任,不占职数),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1名。下设办公室、组宣部、经保部、帮扶中心、财务室、女工部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区工人文化宫,核定编制5人,在编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03.31万元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3.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79万元,公用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34.5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103.31万元。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职工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职工工资福利支出38.79,用于个人家庭支出13.11万元, 公用经费15万元,福利费1.2万元,机关工会经费0.69万元。
项目支出是2016年主动作为加分配套奖1.71万元,用于破产企业劳模津贴0.48万元,用于2018年“走基层、结对帮扶、服务群众”工作组经费活动经费1万元,用于困难职工帮扶14万元,用于组织省级劳模体检6.36万元,用于2018年党组织活动经费0.69万元,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1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38.79万元,用于工会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支出。
(三)困难职工帮扶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帮扶。
(四)省部级以上劳模体检支出6.36万元,主要用于省部级以上劳模体检。
(五)住房保障支出6.4万元,用于工会机关职工住房保障。
(六)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工人文化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12万元。
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