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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责任编辑:区委办 文章来源:区委办 发布日期:2018-02-09 点 击 量: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对全区重要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向区委、市委办公室和省委办公厅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收集、整理并提供信息服务;代区委对基层上报的文件或请示的问题给予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为区委指导工作服务。2.负责区委有关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和区委领导的有关讲话、工作报告等文稿的起草工作。3.负责区委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督促、检查和催办、落实;协助区委领导抓好催办、检查、信息反馈和协调工作。4.负责中央、省委、市委的日常文书处理工作和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及相关稿件的审核、制发工作。5.负责区委会议的会务工作;代区委对区委各部门召开会议进行审批;负责区委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及时向区委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领导组织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向区委反映的重要问题和突发性事件及重大事故。6.负责中央文件、省委文件、市委文件和区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机密信件的传递。7.负责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它法规制度的实施;定期进行保密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8.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书档案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立卷、归档工作。9.负责区委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专项推进任务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工作。10.承办市委办公室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是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包含秘书股、信调室、督查室、目标办、常委办、综合股、保密局(含保密技术检测中心)、机要局(含党政网网管中心)、行政股、网格化管理中心,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核定编制共有4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参公编制4人,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参公编制3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246.96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4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47.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33万元,教育支出5.93万元。同2016年预算收入总额1287.96万元,基本持平。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完成年度任务。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7.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8.33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教育支出5.93万元,用于干部教育培训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0万元相比,减少35万元,下降87.5%,原因是车辆减少6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区委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18万元,比2017年增加24万元,上浮8.1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按照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同类单批次采购金额超过2万元执行网上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区委办机要通信车辆1辆。同2017年1月相比车辆减少6辆,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机要局全区内外网运行经费178.33万元,绩效目标为提高全区网络运行速度。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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